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江西省教育厅

所在地:江西省

录取批次: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http://www.jxhzxy.com

电话:4008-0791-91

地址:江西省丰城市龙津湖总部经济基地大学城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江西洪州职业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国标代码:14505,江西省报考代码:8684),由江西省教育厅直属管理,被列为江西省“十二五”重大民生工程。洪州学院由北京锦绣控股集团和广东理工学院联合创办,是我省唯一一所由企业和高校共建的高职院校,是全面推行订单式和现代学徒制职业教育的新型高职院校。

洪州学院以文化教育为特色,以经济管理和工程技术为学科重点,以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导向,提出了“实训教学全程化,职业技能证书化,思政教学专题化,英语、计算机教学等级化,语文、数学教学应用化,体育教学专项化”的职业教育新理念,致力于培养高素质、懂管理、会经营的高等技术技能型人才,打造“大国工匠”,培养“现代工程师”和“未来企业家”。

 

一、区域位置

洪州学院位于南昌大都市区副中心城市丰城市总部经济基地大学城,地处南昌市半小时经济圈内。(江西大都市区中心城市即南昌中心城区,大都市区副中心城市两座,为丰城城区和抚州城区)

目前,“洪州号”公交已正式开通,每天往返洪州学院与南昌西客站,一站式直达,全程仅需40分钟,方便洪州学院师生出行。

二、建设规模

洪州学院计划投资10亿元人民币,规划用地1500亩,按本科院校规模打造现代化校园。

 学院一期工程累计投入资金4.8亿元,完成教学楼、实训楼、图书馆、生活服务中心(包括食堂)、学生公寓三栋和教师公寓两栋等主体建筑,同时绿化亮化、运动场馆等配套设施建设顺利完工,已于2015年9月全面投入使用。

学院二期工程首建新建4栋学生公寓,3栋教学楼,且均已投入使用。艺术楼、室内体育馆等工程开始立项报建。

学校软硬件设施完备,教学设备先进,各类藏书丰富,生活设施、休闲场所正在逐步完善,可满足6000余人在校学习生活。

我院学生公寓为六层结构,外形美观、南北通透。四人一间,拥有独立卫生间,独立配套私人衣柜、电脑桌、书架、WIFI端口、空调、热水器等,彰显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充分尊重学生个人隐私;每个楼层有自助洗衣房、自动开水机,最大限度方便学生生活。学工处每年举办的“最美寝室评比”有奖活动,既展现了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又让室内设计专业的同学大展身手,学以致用,体现高等职业院校的特色。

生活服务中心是学生生活、休闲的中心,配套银行、超市、特色小吃、商店、快递服务站以及学生食堂,满足学生的各类生活需要,生活十分便利。

 

 

 

 

三、教学优势

洪州学院依托广东理工学院的优势资源,以“资源互通,教师互访,学生互换,就业互助”为框架,传承广东理工拥有二十多年办学经验进行学科建设、课程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快速提升洪州学院办学水平,保障高质量办学。

(一)资源互通。把广东理工学院在管理体制、学科建设等方面的优秀经验,有选择地植入到洪州学院,帮助洪州学院在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创新创业教育等领域实现突破。将双方各项基础设施、信息资源、教育资源、社会资源、招生资源以及大学生创新创业资源等共享,做到互通有无。

(二)教师互访。广东理工学院每年选派骨干教师、专家到洪州学院讲学、交流,并在师资培训、科研攻关等方面给予专业指导;洪州学院定期派出中青年教师到广东理工访学。

(三)学生互换。鼓励学生增加“第二校园经历”,洪州学院学生可以选修广东理工学院特色课程,免除学费,且所选修课程的学分有效,两校互认对方学分。洪州学院每年拥有一定数量的联合培养专插本招生指标和本科自考生招生指标,广东理工学院负责本科阶段的学籍管理、课程教学、考试和学位授予。

(四)就业互助。学生就业之际,两校互助,广东理工开放学院优势就业资源,帮助促进洪州学院学生高层次就业。

四、就业保障

学院坚持开放办学思路,不断聚集优质企业资源,全面推行“订单式”培养和“现代学徒制”教育,保障每一个学生进入校园,就能实现就业。“订单式培养”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企业承担专业技术教学,学生在校期间,文化素质课程在学校完成,专业课程由企业技术人员教学,实际操作、学习在企业;二是按照订单企业提出的专业人才需求和岗位需求来制定教学计划,学校进行订单式培养;三是学院制定培养目标,当企业向学校提出人才需求后,在教学中注入企业的文化和需求,培养出最适合企业的人才。

学院毕业生除了进入订单企业就业,其他就业方向还有:

(一)以广东理工学院的就业平台为依托,帮助我校学生在珠三角沿海发达地区实现高层次就业。

(二)继续升学深造或考取公务员、事业单位。

(三)依照国家相关政策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政策、资金等支持。

 

五、人文关怀

洪州学院大学生奖助贷补制度体系完善,公平、公正、公开,对每一个需要帮助的贫困生都给予关爱和帮扶,同时还有社会公益资助基金——“江西希望工程锦绣公益助学基金”,资助家庭贫困学子完成大学学业,条件符合的学生可获得10000元学费资助,特困生可获得学费全额资助。

六、开设专业

1、高职开设招生专业21个,分别是护理、社会体育(健美操、跆拳道、网球、羽毛球、体育舞蹈)、学前教育(师范类)、建筑室内设计(VR虚拟现实方向)、艺术设计(UI设计方向)、会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高速铁路客运乘务、电子商务(电商运营、跨境电商、商务数据分析方向)、物流管理(跨境电商物流方向)、市场营销(网络与新媒体营销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大数据处理方向、云计算方向)、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装配式建筑方向)。面向全国部分省市招生,招收对象为高考生。

2、五年制大专开设招生专业8个,分别是学前教育、护理专业、会计电算化、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电子商务、计算机应用、机电技术应用、汽车制造与维修。面向省内招生,招收对象为应届中考生。

洪州学院始终牢记办学使命:“夯实基础、适度规模、提升内涵、彰显特色”。依托企业、服务地方、成就人才是我们的办学目标,让人民满意,让企业信赖,让家长放心,让学生安心,是我们的最大愿望。让我们共同成长,见证“大洪州”的美好明天!

 


江西洪州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我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称的“招生工作”,是指经江西省教育厅批准,由教育部正式下达我院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学院基本情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与国标代码

学院名称:江西洪州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505 及江西省报考代码8684。

第五条 学校性质

民办普通专科院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办学形式

全日制民办普通高职(专科)教育

第七条 招生对象及培养目标

学校招收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应用能力、动手能力、实践能力的培养与锻炼。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创业能力,比较系统的掌握本学科专业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较强能力和技术研发推广基本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国家振兴、民族兴旺、社会发展服务。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详见各省《报考指南》。

第九条 严格按省发改委收费处和教育厅财务处登记标准执行,详情请见学校届时给各位新生寄发的《入学须知》

第四章 录取条件

第十条 录取原则及办法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规定,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和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原则,根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方式、择优录取。

1、普通高等专科教育招生,按本校在各省招生计划数和考生志愿,实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

3、我校对非语言类考生的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男女比例不限。

4、我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文理兼收,承认各省联考成绩。专业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各省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者,将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录取。

5、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1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合格者取得学籍,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予以退回。

第五章 学籍和毕业证书种类

第十一条 凡经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招部门办理正式录取手续的考生,按时来校报到后,在我省教育厅办理学籍注册,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学籍;学生考试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盖有江西洪州职业学院印章的专科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凡未经当地省级高招部门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等教育学籍。

第六章 奖、助、贷制度

第十二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家庭贫困学生可以申请不同等额的学费奖助。

第十三条 评选条件

学生在校期间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和校规校纪;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各科学习成绩优秀;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即可申请评选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评审的程序:个人申请、当地政府(民政部门)贫困证明,班级评议、院部评定、学校学生资助评审委员会审核,报教育厅批准。

第十四条 资助标准

1、国家奖学金:每学年8000元/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人;

3、国家助学金分为一档每学年4000元/人,二档每学年3000元/人,三档每学年2000元/人,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的家庭贫困学生可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可凭入学通知书或在校生证明,可在学生生源地办理无息贷款(在校期间),每学年每人最高不超过8000元。

第七章 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第十五条 学校地址:江西省龙津湖总部经济基地大学城

第十六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4008-0791-91(免长途费)0795-6520123、6520121

邮编:331100

学校网址:http://www.jxhzxy.com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教育部制定的最新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教育部制定的政策为准。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江西洪州职业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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